员工关键岗位津贴方案
1.目的:
为了增强员工技能意识,树立尊重技术人才的氛围,培养一精多能的技术力量,稳定员工队伍,以提高生产效率,确保产品质量。
2.适用范围:
类别 |
关键岗位/工种 |
一线操作 |
车工、铣工、钻工、钳工、磨工、锻工、热处理工、中频、焊工、---- |
关键职能 |
钳工、电工、质检员、司机等特殊工种 |
3专业技术职务补贴标准
级别 |
技术职称 |
月度补贴金额 |
对应基础资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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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历 |
证书 |
工龄 |
表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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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级工 |
技师 |
元 |
高中/中专及以上 |
国家资格证书或特批 |
同类岗位满3年,胜任多个岗位者优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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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级工 |
助工 |
元 |
工龄满4年,同类岗位3年以上 |
满足初级工条件且能带出徒弟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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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高级 |
工程师 |
元 |
大专及以上 |
工龄满4年,同类岗位4年以上 |
满足中级工,能带出徒弟,确有突出技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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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级工 |
高工 |
元 |
工龄满5年,同类岗位4年以上经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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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同条件:1参评年度无责任批量事故、设备责任事故;2有改善案例3多技能工优先 |
评级基本要求:
1、以1年为周期进行评价更新,逐级晋升原则,不越级评定,除非有极特殊贡献和成果者。
2、对虽然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,但确有真才实学、成绩显著、贡献突出、符合任职条件的专业 技术人员,也可根据需要特批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。
3、宁缺毋滥原则,享受技能补贴总人数不超过公司总人数10%,中高级工总人数不得超过5%;
4、评定资格程序为:各部门基础条件符合者提名—公司评委会进行资格审核—组织考试测评—经理办公会审议--公示—结果公布—执行补贴发放
5、员工在关键岗位上岗期间,发生以下问题,将收回评定认定;
1)发生安全事故;2)发生批量质量事故;3)每月综合评定不合格;
6、收回评定认定,取消岗位津贴,考察1个月,考察合格后可重新进行上岗证考试;
7、关键岗位工资及技能补贴发放办法按照薪酬制度执行。(结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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