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在新华书店看书,悟出一个理:
一个企业是三场的结合,市场,现场,道场,三者不可分割,互为关联,融为一体,往往越规模大的企业越分割的厉害。越小的企业融合的彻底;氛围,信仰的影响力,市场和现场是实物,可检阅的,道场是精神的,全覆盖的可感知的。
举个例子:最小的企业就是那种前店后场的模式,一般是夫妻店。前店就是服务顾客的地方,后场就是制作现场,夫妻店的道场就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共同担当模式。
最大的企业,那种下属几十万员工,年销售上千亿的庞大企业集团。他的顾客或许就是自己的员工,他的现场五湖四海,这个企业的道场就是他们的价值观,分配机制,对社会、对员工、对合作伙伴、对股东的认知。
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