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提内幕,很多人是想进来探个究竟的,我也不例外。其实内幕往往在我们的心中早已预设了,只是好奇心驱使我们去验证一下,到底是不是对的,在很大程度上去凑热闹,不争房子不争地的。
这年头,一提“走光”,自然就想到了明星的上头和下头最有肉的地方,谁让现在的能人会节约衣服呢?想遮都遮不住,一不小心走光了,敬业的够仔队便会挖掘出一片天地来,后续报道层出不穷,关于走光的内幕也是一篇长篇;于是乎,便有了赚不完的稿费和曝光率,配合默契相得益彰,实属完美;但对读者来讲,却也是步步相随,津津乐道,因为整篇文章除了这个还是这个,干脆就研究个彻底,一不小心成了茶余发后的谈资,便当了一回报外作者,又生出不少内幕和传闻来,来来往往,好不热闹,回头一看,靠,这不是我想的吗,咋就发生在他身上了,侵犯了我的创造权了,我要“搞"它!一不小心,稿子打错了,"告"打成了"搞",事态严重了,引火烧身了,控制不住了,搞得内幕便诞生了。
目前的娱乐和文化,有没有这个倾向,列位看官表个态,否则我就给你写个花边内幕,瞧美的你,给稿费不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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